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24 年 8 月 30 日)
第一条 目的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信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本公司的表现益处良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旨在列载董事会为实现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政策仅适用于董事会。
第三条 政策声明
本公司认为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是保持本公司竞争优势及促进本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之一。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种族及民族、地区、国籍、服务任期以及董事会不时认为相关及适用的任何其他因素。在此基础上,将按人选对本公司业务及发展的综合价值、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符合董事会的继任计划及发展、及保证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等客观条件而作出决定。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核查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委任本公司新董事向董事会做出推荐或建议。上述核查及推荐或建议均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益处。
第四条 可计量的目标
甄选董事会人选将考虑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以及董事会的需要,并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种族及民族、地区、国籍、服务任期等。本公司将以确保董事会男女成员组合取得适当平衡为目标,确保董事会成员中包括至少1名女性董事,以达致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
第五条 检讨及监察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检讨、评估本政策和董事会成员在多元化层面的组合情况,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将会讨论并修订本政策。
第六条 本政策的披露
本政策于本公司网站登载以供公众查阅。本政策概要及本公司就实施本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及达致该等目标的进度,将每年于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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